(电影摄制;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文化经纪业务;租赁摄影器材、服装;商标代理、版权贸易;技术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