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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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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9 
  
 
详细信息
 

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需在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完成实验室基本建设,在申报的研究领域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单位授权,能够独立开展实验室工作的单位;

(二)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合理,符合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求,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研究实力强,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有重要影响,取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四)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拥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具有培养应急管理科研业务人才的能力。

(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科研场所相对集中。

(六)依托单位须保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并提供后勤保障等配套条件。

 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材料准备。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申报要求,组织填写《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其中,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随申请函报送推荐单位。

(二)审核推荐。各市应急管理局要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衡量,严格把关,每个方向最多只能推荐1个重点实验室。各推荐单位需出具推荐函,与申报单位申请函、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省应急厅科信处(联系电话:),同时将申报书扫描版发送至sdyjkxc@shandong.cn。

(三)截止时间。本次重点实验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请各申报单位和管理部门妥善安排申报和审核时间。

(四)省属高等院校、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管大企业和中央驻鲁单位无需推荐单位,可直接向省应急厅科信处报送申请函和纸质申请书。

(五)申报工作结束后,省应急厅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以现场(视频)汇报演示和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请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准备工作。专家评审程序结束后,经过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法要求认定符合要求后,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最终首批名单。

济南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时间2023年5月8日- 5月18日二 、申报流程1.本次申报通过济南市科技局网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人登录个人申报账号(高校院所由科研处分配账号,事业单位与企业用法人账号登陆,网址:,详细操作请查看系统飘窗的操作说明),找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模块,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等内容,全部填写完毕后由企业、单位管理账号审核提交。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对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把关,经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在线项目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各区县(功能区)书面推荐函及实验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PDF盖章版)报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00。3.市科技局对实验室的备案材料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后,提出考察名单。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考察名单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按照专家审查打分占70%,现场考察打分占30%的比例进行加权计分,参考总分值,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提出备案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发布。4.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实验室备案名单正式公布后2周内,依托单位需在系统上提交实验室建设任务书,并提报一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取消立项资格。三、注意事项1.请申报单位、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合理安排申报、审核提交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2.市科技局在实验室申报、评审、备案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申报等代理服务工作,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单位应具备条件为:

(一)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固定资产原值应不低于3000万元,或者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8%以上;申请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拟申报实验室近三年每年的建设与运行经费应不低于300万元

(二)申请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凝聚一批高层次团队带头人和专职科研人员。注重工程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在外部人才引进、在职人员进修培训、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支持。

(三)申请单位应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积极参与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具有主持国家或省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拥有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四)申请单位应拥有运行一年以上的市级工程实验室;省属单位和中央驻鲁单位应拥有组建运行一年以上的工程实验室。

(五)工程实验室现有研发场所原则上应不少于1200平方米研发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

(六)拟认定工程实验室应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七)有规范的工程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八)符合国家和省其他相关规定。

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认定程序为:

(一)申请单位注册登录省级创新平台申报及在线评价系统,按规定填报提交工程实验室申请材料(含申请报告、运行情况表、真实性承诺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单位)组织对本地区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筛选确定推荐申报单位名单,正式行文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在线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打分,择优确定年度认定工程实验室名单,正式公开发布。

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各地市奖励多少钱?

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各地市有什么奖励支持?

济南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根据《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可获得最高50万奖励扶持;

泰安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根据《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可获得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德州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没有奖励;

临沂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聊城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济宁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枣庄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滨州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没有奖励;

威海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没有奖励;

烟台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淄博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潍坊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

东营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日照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没有奖励;

菏泽市对成功获得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最高一次性补贴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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