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公共建筑以建筑高度小于等于图纸签章消防设计盖章消防报审为限与高层民用建筑区分。对于建筑高度超过图纸签章消防设计盖章消防报审的单层公共建筑,如体育馆、影剧院、会展中心等,建筑空间高大,使用过程中人员集中且密度较大,但疏散和扑救条件较高层建筑有利。对于这样的建筑,其消防设施的配备应与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置要求有所区别,类似公共建筑均适用本规范。
近一二十年来,地下、半地下建筑,特别是地下商店、地下公共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场所发展较快,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形势严峻。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地下空间利用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也得到了发展,未来还将有较大的发展。但地下民用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国家一直没有相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导致这些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无法可依。为规范这类场所的防火设计,在设计中采取防火技术措施,防止和减少此类场所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的发生,规定了相关防火设计内容。
无窗厂房、其他地上无窗建筑或无法开启的固定窗扇的密闭场所的防火设计除要考虑一般建筑的防火要求外,还应重点考虑人员安全疏散和建筑内的防烟、排烟,防止建筑内部发生轰燃现象等。本规范补充了这类建筑场所的防烟、排烟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