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单位须为潍坊市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企业以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可以独立申报。
3.申报单位拥有项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以产学研结合方式联合申报的,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目标及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
4.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科研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要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和支出结构合理,使用合法合规。
5.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有市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到期未验收市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规模化量产项目、无实质性创新研究内容项目、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和2021年度研发投入填报为零的企业项目不能申报。
7.2021年度、2022年度符合条件“揭榜挂帅”项目需另外提供揭榜协议(合同)、揭榜方案、打款凭证等附件材料,其中协议(合同)中要明确项目名称、技术指标、付款金额、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