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恒正进出口有限公司是由1997年底,经国家外经贸部以“[19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3245号”文,批准成立“葫芦岛鑫利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2002年5月22日,经“辽外经贸[2002]贸发字第85号”文,批准同意更名为“辽宁恒正进出口有限公司”。
现公司有从业人员16人世间,下设办公室、业务部、财务部。注册资金200万元,办公地点在葫芦岛海关大楼六楼。经营范围:白营和代理队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产品。主要经营产品有石油焦、煅烧焦、煤焦油沥青、甑炭、铝矾土、耐火材料等,产品出口到俄罗斯、乌克兰、印度、巴基斯坦、日本、墨西哥、加拿大、印尼、伊朗、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年平均进出口业务在100万美元以上,进出境口岸10个左右,国内产品采购主要在东北、华北、西北等十余个省区。
在历年的进出口业务中,恒正公司历来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从无走私、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与国内外客户建立了良好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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